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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裁判文书网 2024-12-22 16:45:13 浏览:

刘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刘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法院

案号

(2020)晋0181刑初83号

裁判日期

2020.12.30

案由

刑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公诉机关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出生于山西省交城县,住山西省交城县。

辩护人武某,山西淳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以古检刑刑诉〔2020〕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犯骗取贷款罪,于2020年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作出(2020)晋0181刑初21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刘某无罪。公诉机关不服提起抗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作出(2020)晋01刑终581号刑事裁定,撤销本院(2020)晋0181刑初21号刑事判决;将该案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古交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某1、张某2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及其辩护人武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古交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月3日,被告人刘某作为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虚构了一份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向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购买PET瓶管胚等货物,需要支付货款100万元的购销合同。2017年1月25日,刘某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的名义,以经营周转购买瓶子等为贷款用途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申请贷款100万元,并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提交了该虚假购销合同、提款申请书等申请资料。贷款期限为一年,由巧克力快捷酒店、弓建芳、刘旭彪作为保证担保人,由康旭何、任爱霞各提供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且房产抵押人康旭何、任爱霞均签了特别担保合同。晋商银行古交支行于2017年1月26日发放了贷款,并将该100万元贷款按照提款申请书的要求代支付到了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账户。2017年1月26日至30日,刘某将100万元贷款中的5万元用于偿还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法人陈福晓的债务。后指使陈福晓通过多次转账的方式,将剩余95万元转移到前巧克力快捷酒店员工孙晋的个人账户。刘某将该95万元用于发放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和巧克力快捷酒店员工工资、偿还欠款及个人消费。后该100万元的贷款到期,刘某归还本金46420.45元,剩余贷款及利息无力偿还。

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下列证据:1.书证;2.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3.证人证言。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100万元,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某辩称,购销合同不是虚构的,是其没有完全履行;其个人没有消费,该案不够立案标准。

辩护人辩护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骗取贷款罪,应当宣告无罪。理由是:1.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采取欺骗手段骗取贷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购销合同并非贷款获批的实质要件,并不必然导致发生贷款风险,不足以破坏金融秩序。2.刘某骗取贷款的金额并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辩护人当庭提交了还款凭证。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5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申请借款100万元,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采购瓶子等。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弓建芳、刘旭彪、康旭何、任爱霞自愿为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康旭何与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康旭何愿意以其所有的位于古交市××街房屋,为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权设立;任爱霞与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任爱霞愿意以其所有的位于古交市××路房屋为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权设立。

被告人刘某作为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提供了一份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向古交市东方贸易公司购买PET瓶管胚的购销合同,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2017年1月25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与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采购瓶子等,借款期限一年。2017年1月26日,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给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发放了100万元贷款,并将该贷款按照提款申请书的要求代支付到了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账户。2017年1月26日至30日,被告人刘某将100万元贷款中的5万元用于偿还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福晓的债务,后指使陈福晓通过多次转账的方式,将剩余95万元转移到前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员工孙晋的个人账户。刘某将该95万元用于发放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和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员工工资、偿还欠款及个人消费。

《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未能依约全额还款。2018年1月21日至2018年8月31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分四笔支付晋商银行古交支行本金46420.45元。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弓建芳、刘旭彪、康旭何、任爱霞拒不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本院于2019年8月29日作出的(2019)晋0181民初831号民事判决,判决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返还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借款本金953579.55元及利息和罚息;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弓建芳、刘旭彪、康旭何、任爱霞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可从拍卖或者变卖康旭何、任爱霞房屋价款中优先受偿。

2019年10月29日,刘某主动到公交市公安局投案。

截止2020年11月6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欠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的本金已全部还清。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刘某与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就利息部分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康旭何、任爱霞的报案材料,证实康旭何、任爱霞报案称,刘某使用虚假的购销合同,改变贷款用途诈骗银行贷款。

2.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信息查询,证实该公司的基本信息。

3.保证合同及特别担保合同,证实2017年1月25日,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弓建芳、刘旭彪、康旭何、任爱霞为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向晋商银行古交市支行贷款1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晋商银行抵押合同及房地产抵押清单,证实2017年1月25日,康旭何以古交市金牛西大街二轻时代广场1层9号房,任爱霞以古交市义学路广播电视局院内8栋2单元1层1号房为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贷款1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银行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抵押合法有效。

5.PET瓶管胚购销合同,证实2017年1月3日,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与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签订货物总额为203万元的PET瓶管胚购销合同。

6.晋商银行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授信审查表及调查报告、提款申请书、委托支付协议、晋商银行借款凭证及客户回单,证实2017年1月5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提交借款100万元申请,用途为经营周转-采购瓶子等。2017年1月25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借款100万元。

7.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还款清单及凭证,证实2018年1月21日至2018年8月31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分四笔支付晋商银行古交支行本金46420.45元,欠本金953579.55元,本息合计1163456.54元。

8.逾期催收通知书、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及回执,证实2018年1月23日,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向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弓建芳、刘旭彪、康旭何、任爱霞下达了逾期催收通知书、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

9.(2019)晋0181民初831号民事判决书,证实本院判决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返还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和罚息,巧克力快捷酒店、弓建芳、刘旭彪、康旭何、任爱霞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晋商银行股古交支行可从拍卖或者变卖康旭何、任爱霞房屋价款中优先受偿。

10.晋商银行支付业务凭证,证实2019年11月7日,刘某的家属崔建华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还款24万元。

11.证人郝某的证言:2017年,刘某向我推荐了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贷款100万元,抵押物是两处房产,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担保。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贷款手续后,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审批,报总行审核后发放了贷款。

12.证人李二俊的证言: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贷款金额100万元,提供过一份购买原材料的合同,我们对合同原件进行了审查,最后留了复印件。贷款时采用保证担保加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由古交市巧克力快捷酒店担保,抵押担保由两处房产担保,房产抵押人签了特别担保。当时放贷的原因是调查企业时正常经营,担保充足,贷款用途合理。

13.证人任爱霞的证言:2017年1月左右,刘某和我说他购买了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不开要用我的房子做抵押在晋商银行贷款,然后拿走了我位于古交市义学路广播局院内的一套90平米房子的房产证去办理贷。我除了在贷款手续和抵押手续上面签了字,其他过程没有参与。后来他没有偿还这笔贷款,银行起诉了我,现在法院要执行我的房产,我就来报案了。我了解到刘某并未将这笔贷款用于买瓶子。

14.证人康旭何的证言:2017年1月份,刘某找我说要买瓶子,让我给他在晋商银行做担保。后我将古交市金牛西大街二轻时代广场1层9号房屋抵押,给刘某办理了100万元的贷款。2019年8月份,晋商银行起诉了我,我才知道刘某还不起款了,我咨询律师说是刘某改变贷款用途涉嫌诈骗,就来报案了。

15.证人孙晋的证言:刘某对我说要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贷款100万元,他说他已经与银行的人沟通过,也找了康旭何和任爱霞用房产抵押。他是老板,我按照他说的执行。申请贷款时,我带着晋商银行的人去康旭何家拍过照片,还有一次刘某安排我去晋商银行拿单子找任爱霞签字。贷款下来后到了陈福晓公司账上,因为申请贷款时给晋商银行提供的合同中对方是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陈福晓是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的老板。陈福晓从公司的公户上陆续转到我工行卡上95万元。我按照刘某的安排处置了95万元,给员工发了40万元,给刘某转过些,具体数额记不清了,还有部分钱用于偿还我和刘某的信用卡,信用卡欠下的钱也是公司周转欠下的,剩余的钱用在了偿还巧克力酒店和奥体KTV欠款。

16.证人陈福晓的证言:从1998年开始,我一直是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去年变更法人是为了贷款的事情,但是公司还是我的。我公司没有经营过矿泉水瓶子。我和刘某是多年朋友关系,他经常向我购买装修材料。

17.被告人刘某的供述:2016年底时,我用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的手续向晋商银行古交支行贷款100万元,我联系了康旭何和任爱霞帮我做房产抵押担保,康旭何和任爱霞问我要还谁钱,我说贷款要用于还账,没有具体说还谁钱。之后我和康旭何、任爱霞及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工作人员一起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手续,后又去了太原晋商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康旭何和任爱霞帮我做抵押贷款时,我给过康旭何好处,一年两三万的好处费。我和任爱霞是亲戚关系,没有给过她好处。过了几天,晋商银行说能发放贷款了,需要提供购销合同,我给晋商银行提供了购销合同,又联系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的陈福晓,告诉他晋商银行发的一笔贷款,打在他那里后正好把欠他的钱还了,陈福晓同意了,贷款下来后,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将100万元贷款直接打到了古交市东方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陈福晓不知道购销合同的内容。贷款下来后,还了陈福晓5万元欠款。剩余95万我安排孙晋用于给工人开工资和还过货款。贷款到期后,我未按时还贷,现在我正想办法让家人还款。

18.还款凭证及执行和解协议,证实截止2020年11月6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欠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的本金已全部还清。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刘某与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就利息部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19.到案经过,证实2019年10月29日,刘某主动到古交市公安局投案。

20.刘某的人口信息查询表,证实刘某系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人。

本院认为,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从贷款用途看,贷款用途是经营周转-采购瓶子,贷款的实际用途也大部分用于企业经营。从贷款过程看,被告人刘某虽然给晋商银行古交支行提供了一份未实际履行的购买PET瓶管胚的购销合同,但该合同不足以扰乱银行正常的经营放贷秩序。借款合同是在五个保证人进行担保,且有两套房产作抵押,经过晋商银行古交支行严格审批后发放的。该贷款可以从拍卖或者变卖该两套房产的价款中清偿。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客户经理李二俊的证言也可以证实,当时放贷的原因是企业正常经营,担保充足,贷款用途合理。从实际结果看,贷款期限到期后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已经归还了本金46420.45元。截止2020年11月6日,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欠晋商银行古交支行的本金已全部还清。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刘某与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就利息部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晋商银行古交支行对古交市逸爽山泉水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通过诉讼及行使担保权实现。故不能认定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综上,被告人刘某的行为不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辩护人辩护观点的合理部分,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审判长: 李爱平

审判员: 张恩忠

人民陪审员: 张美艳

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闫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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